滞期费的结算和索赔

2009/7/27   |  分类:美丽舟业务

通常租约中订入的时间,比如在卸货后30天,船方提供装卸事实文件,然后双方结算速遣费与滞期费,这样即使船舶在几天内卸完,滞期费也要待30多天后才能给。因给付时间尚未到,也不存在可以去留置货物来追讨装卸港滞期费。但如果租约中没有讲明,那就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,一般是在装、卸货工作各自完成后。而一般说来,装港的滞期费也不必去等待卸完货,在装港如已产生了巨大的滞期费,可以马上追讨,只要有“比如在金康租约第8条”的文字,说明租家本身要负责装港滞期费。但没有如此写明,而租约光是有一条责任终止及留置权条款,租家不必先负责装港滞期费,必须由船东在卸港留置货,向收货人追讨。如果滞期费计算方式是“共用”,则装卸只算一次,所有滞期费的计算更要待卸完货才能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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